3月15日,国家认监委发布了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》,此公告主要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(以下简称“CCC标志”)的发放及管理做了如下几点改革:
一.取消印刷/模压非标准CCC标志的办理收费
1.2018年3月20日起,取消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(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)对印刷/模压CCC标志的审核,并取消相应的审核收费,由获证企业自行印刷/模压CCC标志。
2.获证企业自行印刷/模压CCC标志按照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》执行。
二.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
1.目前的标志发放管理机构(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)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至2018年5月31日,自2018年6月1日起,将不再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工作
2.2018年5月1日起,由指定认证机构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,收费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5〕1299号)规定执行。指定认证机构的标准CCC标识发放管理程序、联系人及电话等,已同步予以公布。
三. 简化整合CCC标志的类别
2018年3月20日起,CCC标志不再标注S(安全产品)、EMC(电磁兼容)、S&E(安全与电磁兼容)、F(消防)、I(信息安全)等细分类别,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。
四.CCC标志加施行为的后续监管将加强
获证企业在加施标准规格CCC标志以及自行印刷/模压CCC标志时,应严格按照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》和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》的相关要求,建立本单位的CCC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,并对CCC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。
同时,指定认证机构及各级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也将加强对施加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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